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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申請資格:設籍於內政部定義屬「偏遠地區」鄉鎮及雲林縣麥寮鄉、台西鄉、東勢鄉、褒忠鄉、崙背鄉且為低收入戶之高中(職)畢業生。
  2. 獎學金名額:16名
  3. 獎學金金額:除學雜費及住宿費全免,清寒學生助學金核發生活助學金每學期25000元外,本獎學金另每月補助1萬元助學金,每年發給12個月(9月至隔年8月),並且提供每人1部筆記型電腦。
  4. 續領資格:第二學期起,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需達全班前50%,始具續領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