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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招生考試第二階段甄試交通住宿補助說明

一、補助對象:凡參加本校大學申請入學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生,其身分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考生,以及戶籍為金門、澎湖、連江、綠島等離島地區或境外臺生。

二、補助項目:

1.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考生:考生本人來校面試前一日或當日之交通費及住宿費,檢附收據實支實付,交通費最高補助2400元,住宿費最高補助金額為1800元。

2.離島地區考生或境外臺生:補助金門、澎湖、連江及綠島等離島地區或境外臺生往返本校之機票或輪船之交通費,最高補助1000元。

三、申請方式:請符合資格考生填寫申請表(如附加檔案),並檢附(1)考生本人來校面試前一日或當日之住宿費發票及交通費票根,(2)考生本人存簿封面影本及(3)符合補助之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,於面試後7日內(郵戳為憑)向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由本校審核後予以補助。(非僅限錄取者)

四、申請補助時請檢附以下相關證明文件

1.低收入戶:低收入戶證明影本(應載明學生姓名)

2.中低收入戶: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(應載明學生姓名)

3.離島考生或境外生:需檢附戶籍地證明,如身分證正反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

五、經大學申請入學且已通過1.報名費優待資格審查或2.深耕助學計畫入學資格審查者,僅需填寫申請表免附證明文件。

六、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請寄至: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9號 長庚大學教務處招生組王小姐收。連絡電話:03-21188003323